計程通行費計算方式
一、計程通行費按日結算1次,採4捨5入至元
(一)計程收費階段將以車輛歸戶(按車號)方式,每日凌晨結算1次計收通行費。
(二)因現況國道路段之里程、費率單價均含有小數位數,計程收費階段,其最小計價單位將比照現行民生及交通票價模式,於每日結算通行費金額後,採四捨五入至元。
二、收費車種維持現況3車種 計程階段收費車種維持與現況相同,即小型車(小客車、小貨車)、大型車(大客車、大貨車)及聯結車,計程費率比例亦按現況採小型車:大型車:聯結車=1:1.25:1.625。 三、通行費計算說明及範例
(一)計算步驟
1. 依據車號歸戶,並累加每日該車輛行經門架應收金額。例如從五股交流道至台北交流道,途中會行經五股-三重、三重-台北之2座收費門架,加總2座門架應收金額。
2. 抵減優惠部分:
(1) 長途優惠:超過200公里之里程,費率為0.9元/公里。就以小型車為例,當總金額超過240元(1.2元/公里*200公里)之部分,則給予75折優惠(即減少25%通行費)。
(2) 免費里程優惠:以小型車為例,扣抵優惠為24元(即20公里*1.2元/公里)。
(3) 差別費率優惠:當遇到差別費率路段、時段時,則其門架牌價所增減的金額。
3. 應繳通行費:將總金額4捨5入至整數元。
通行費 -長途優惠 – 免費里程優惠 ± 差別費率金額 |
= 應繳通行費 |
二、計算範例:
假設小型車當日僅從基隆交流道端至台南交流道,其通行費計算過程說明如下:
(一)通行費=389.6元。
(二)減長途優惠=37.4元、減免費里程優惠=24元,合計為61.4元。
(三)假設車輛為足額扣款,故通行費=389.6-61.4=328.2,經4捨5入至整數,則該車輛應繳通行費為328元。
資料提供單位:國道高速公路局